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在被告知这一切之前,他们以为我们这群人也属于那些想要通过把神想象为三位来迷惑他们的人。所以当听到这些事时,他们感到欢喜,说有些使者也被神差到他们这里来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那时他们称这些使者为主。他们说,他们不愿接纳搅扰他们,尤其通过谈论神性中的三个位格来搅扰他们的访客,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而神性是一,而不是三位一体。不过,或许他们愿意认为神就像一位天使;在他里面,生命的至内层是允许他思想并变得智慧的不可见元素,生命的外层是允许他看见并行动的人形式中的可见元素,生命的发出是从他发出的爱与信的气场,因为每个灵人或天使都有一个生命的气场,凭这气场从远处就能认出他。
至于主,从祂发出的生命是神性本身,这神性充满并构成众天堂,因为它是从爱与信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发出的。他们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同时感知三位一体和神的一体。听到这里,我被允许说,这种与一体性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天使对主的概念。因为主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就是相信并认识父。
祂还教导说,保惠师是从祂发出的,表示发出的神性,祂称其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凭主说话。我继续提议说,与一体共存的三位一体的概念符合主在世时的生命的存在和显现。祂生命的存在就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任何人的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源头。来自这存在的显现是形式上的人。每个人都从他的父亲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存在,这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来自这个源头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人。这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就像包含在努力中的东西与由此而来的行为中的东西之间的相似性,所以两者为一。
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行为中的努力被称为行动。身体是工具,作为主体的意愿通过身体行动;工具和主体在行动中为一;灵魂与身体也是这样为一。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具有这种概念,并由此知道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从父所获得的魂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此外,整个基督教界都接纳的信经也不反对这一点,因为它教导说: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事实上,祂完全是唯一的一个人,因为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主里面有这样一个合一,或这样一个一体,所以祂不同于任何人,不但在灵魂上复活,还在祂在世上所荣耀的身体上复活;关于这人身,祂还教导祂的门徒说: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这些灵人完全明白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
于是他们补充说,唯独主在天堂拥有权柄,天堂是祂的。在回应这句话时,我能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教会从主在升天之前所说的话中也知道这一点。因为那时祂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注:一个属灵气场,就是他们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涌流并倾泻而出,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节)。它的源头就是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AC 2489, 4464, 6206节)。
在来世,这些气场决定了群体如何形成,以及如何解散(AC 6206, 9606-9607, 10312节)。来自亚他那修信经。死后人在灵里立即复活,这灵拥有人的形式,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一个人(AC 4527, 5006, 5078, 8939, 8991, 10594, 10597, 10758节)。人只在灵里复活,在身体上不能复活(AC 10593-10594节)。唯独主也在身体上复活(AC 1729, 2083, 5078, 10825节)。
3614.“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或转过来了;“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下一个状态,或状态的随后阶段。这从“怒火”和“怒气”的含义清楚可知,“怒火”和“怒气”是指彼此排斥或对抗的状态,如下文所述。当这些状态不再排斥或对抗,而是开始联结时,就说“怒火消了”、“怒气消了”。因此,“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表示直到状态改变了,或转过来了;“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表示对属世良善来说,下一个状态,状态的随后阶段。“怒火”意味着一回事,“怒气”意味着另一回事,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这些话在其它方面都是一样的,否则(译注:即如果没有这种区别),说“直等你哥哥的怒火消了”,然后又说“等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气”,就是毫无意义的重复。它们各自的含义从总体的解释,以及怒火和怒气各自所论及的事物明显可知。“怒火”论及真理,在此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之真理;而“怒气”论及这良善本身。
圣言多次提到“怒火”(译注:Wrath,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震怒等)和“怒气”(anger);它们在内义上不是表示怒火和怒气,而是表示排斥或对抗。原因在于,凡排斥或对抗任何情感的东西,都会产生怒火或怒气;因此,这两个词在内义上仅仅是指对抗的形式。凡排斥或对抗真理的东西都被称为“怒火”,凡排斥或对抗良善的东西都被称为“怒气”;但在反面意义上,“怒火”是指排斥或对抗虚假或对虚假的情感,也就是虚假原则或假设的东西;而“怒气”是指排斥或对抗邪恶或对邪恶的欲望,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东西。就这层反面意义而言,“怒火”是指真的怒火,“怒气”是指真的怒气;但当它们论及良善和真理时,“怒火”和“怒气”是热情的表现。这种热情从外在形式上看,就像怒火和怒气,所以在字义上也被称为怒火和怒气。
“怒火”(译注:Wrath,中文圣经或译为烈怒、震怒等)和“怒气”(anger)在内义上只是表示对抗的形式,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以赛亚书34:2)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怒”表示对抗邪恶,“民族”表示邪恶(1259, 1260, 1849, 1868, 2588e节);“向他们的全军发烈怒”表示对抗源于这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此被称为“天军”(或天象)的“众星”是指知识或认知,因而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1128, 1808, 2120, 2495, 2849节)。又:
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者呢?岂不是耶和华、我们所得罪的那位吗?所以,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以赛亚书42:24-25)
“猛烈的怒气”表示对抗源于邪恶的虚假;“雅各”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
又:
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在怒气中践踏了他们,在怒火中毁灭了他们;我在怒气中踹下众民,在怒火中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63:3, 6)
这论及主和祂在试探中的胜利;“在怒气中践踏和踹下”表示战胜邪恶;“在怒火中毁灭,使他们沉醉”表示战胜虚假。在圣言中,“践踏或踹下”论及邪恶,“使人沉醉”论及虚假。耶利米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的怒气、我的烈怒必倾倒在这地方,倒在人和牲畜身上,并田野的树木和地里的出产上;它必燃烧,不会熄灭。(耶利米书7:20)
经上之所以提到“怒气”和“烈怒”,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邪恶和虚假。
在先知书,经上在提到邪恶时,也会提到虚假,正如在提到良善时,也会提到真理一样;原因就在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节)。这也是为何“怒气”和“烈怒或怒火”都提到了;否则,它们当中只提一个就足够了。同一先知书:
我要在怒气、烈怒和大义愤中,用伸出来的手,并强壮的膀臂,亲自与你们作战;我要击打这城的居民,连人带牲畜。(耶利米书21:5-6)
此处“怒气”同样论及邪恶的惩罚,“烈怒”论及虚假的惩罚,“义愤”论及这两者的惩罚。“怒气”和“烈怒或怒火”因表示对抗,故也表示惩罚,因为彼此对抗的事物也彼此冲突、碰撞;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和虚假就会受到惩罚。因为邪恶包含对良善的抗拒在里面,虚假包含对真理的抗拒在里面。既有对抗,也就有冲突或碰撞;惩罚便由此产生(参看696, 967节)。
以西结书:
这样我的怒气就得以发尽,我要使我的怒火在他们身上止息,安慰我自己;当我向他们发尽我的烈怒时,就是当我在怒气、烈怒和烈怒的责备中向你施行审判时,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以西结书5:13, 15)
此处“怒气”也表示邪恶的惩罚,“烈怒”表示虚假的惩罚,这是由它的对抗和随之的攻击造成的。摩西五经:
耶和华必不情愿饶恕他,因为那时耶和华的怒气和妒忌要向那人冒烟。耶和华必将他从以色列众支派中分别出来,使他受祸。遍地是硫磺,盐卤,火迹,没有播种,没有发芽,连草都不长,好像耶和华在怒气和怒火中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一样。所有民族必都说,耶和华为何向此地这样行呢?这大怒气的热是什么意思呢?(申命记29:20-21, 23-24)
由于“所多玛”表示邪恶,“蛾摩拉”表示源于这邪恶的虚假(2220, 2246, 2322节),摩西在此提到的民族被比作在邪恶和虚假方面的这些民族,所以“怒气”论及邪恶,“怒火”论及虚假,“怒气的热”论及这两者。这些东西照着表象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因为当人陷入邪恶,并且邪恶惩罚他时,主在他看来就是这样(参看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335, 2395, 2447, 3605节)。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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